張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張立俊律師經(jīng)過多番努力下,罪輕辯護成功
文章出處:m.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8-09-19 10:23:49
一、案情概況
被告人張某通過QQ認識一個叫李某的女孩叫來南京玩的,后被迫加入了天津天獅公司這個傳銷組織,當時自己被限制自由所以才提出擔任帶師傅,并參加非法拘禁吳某。
二、南京刑事律師張立俊提出以下辯護意見
1、被告人張某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本案中,被告人張某在接受公安機關(guān)訊問時,如實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實,其在訊問筆錄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一致。從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到法院審判階段,被告人對其罪行供認不諱,從未出現(xiàn)過拒不認罪、翻供等情形。
2、被告人張某系初犯
被告人張某在此之前并未因任何刑事犯罪而受到過處罰,屬初犯南京刑事律師。在受到強制措施之時才逐漸有所認識,并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3、被告人張某也是傳銷的受害者
被告人是通過QQ認識一個叫李某的女孩叫來南京玩的,后被迫加入了天津天獅公司這個傳銷組織,當時自己被限制自由所以才提出擔任帶師傅,做這個帶師傅當時只是想獲得信任,爭取獲得單獨外出的機會逃跑。
三、判決結(jié)果
被告人張某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被告人張某通過QQ認識一個叫李某的女孩叫來南京玩的,后被迫加入了天津天獅公司這個傳銷組織,當時自己被限制自由所以才提出擔任帶師傅,并參加非法拘禁吳某。
二、南京刑事律師張立俊提出以下辯護意見
1、被告人張某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本案中,被告人張某在接受公安機關(guān)訊問時,如實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實,其在訊問筆錄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一致。從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到法院審判階段,被告人對其罪行供認不諱,從未出現(xiàn)過拒不認罪、翻供等情形。
2、被告人張某系初犯
被告人張某在此之前并未因任何刑事犯罪而受到過處罰,屬初犯南京刑事律師。在受到強制措施之時才逐漸有所認識,并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3、被告人張某也是傳銷的受害者
被告人是通過QQ認識一個叫李某的女孩叫來南京玩的,后被迫加入了天津天獅公司這個傳銷組織,當時自己被限制自由所以才提出擔任帶師傅,做這個帶師傅當時只是想獲得信任,爭取獲得單獨外出的機會逃跑。
三、判決結(jié)果
被告人張某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沒有了沒有了
此文關(guān)鍵字:2015年4月24日李某龍涉嫌龍涉嫌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