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5元麻將被拘15日,申訴7年,判賠4739.1元
文章出處:m.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9-06-28 15:32:29
逢年過節(jié)親朋好友聚會打牌會不會被警方抓賭?成都的王女士就碰上了。據(jù)報道,2011年8月20日,王某如與朋友任恒全、劉瓊在溫江楊柳東路上的“金海岸”茶樓玩牌,玩的是5元一局的四川麻將“血戰(zhàn)到底”。3個小時后,三人被溫江區(qū)公安局抓獲,“共計查獲賭資575元”,王某如被拘留15日,其余兩人分別拘留12日。
15天的行政拘留結束,王女士從拘留所出來后就開始了漫漫申訴。但她更沒有想到的是,為了撤銷這項錯誤處罰,她耗費了近7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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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的行政拘留結束,王女士從拘留所出來后就開始了漫漫申訴。但她更沒有想到的是,為了撤銷這項錯誤處罰,她耗費了近7年時間。

漫漫維權路:
2011年9月,王某如向溫江區(qū)法院提起訴訟,但一二審均敗訴,三人一路申訴到最高法。
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此前對王某如等人作出的處罰決定“可能存在違法或顯失公正的情形”,指令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一、二審法院的判決,同時撤銷溫江區(qū)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
2018年8月,她向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申請國家賠償。
2019年1月,她正式向成都市郫都區(qū)法院提交行政起訴書。
2019年6月21日,成都市民“打5元麻將被拘15日”一案有了新的進展。當事人王某如收到郫都區(qū)法院作出的判決,判令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王某如賠償4739.1元,并向她賠禮道歉。
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此前對王某如等人作出的處罰決定“可能存在違法或顯失公正的情形”,指令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一、二審法院的判決,同時撤銷溫江區(qū)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
2018年8月,她向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申請國家賠償。
2019年1月,她正式向成都市郫都區(qū)法院提交行政起訴書。
2019年6月21日,成都市民“打5元麻將被拘15日”一案有了新的進展。當事人王某如收到郫都區(qū)法院作出的判決,判令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王某如賠償4739.1元,并向她賠禮道歉。

至此,這場維權大戰(zhàn)王女士算是獲得了階段性勝利,但她對自己對賠償判決結果并不滿意,4739.1元賠償只是她被拘留15天的務工損失。她正在考慮是否繼續(xù)上訴。
行政起訴書顯示,她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604271.1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訴費用、誤工費以及孩子的心理治療費。
行政起訴書顯示,她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604271.1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訴費用、誤工費以及孩子的心理治療費。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guī)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shù)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guī)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shù)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相關法律規(guī)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各地標準如下:
《治安處罰法》中關于“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并未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guī)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于賭資較大的認定:
北京市規(guī)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guī)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guī)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深圳市規(guī)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guī)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川省規(guī)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guī)定,現(xiàn)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司法實踐中,對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從上文可以看出,各地處罰的標準均不同,個人賭資從100元到1000元之間不等,也容易導致人們在認識上出現(xiàn)“執(zhí)法不當”、“濫用職權”的認識。喜歡打麻將等帶彩頭娛樂活動的群眾要特別注意,切勿觸碰紅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guī)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各地標準如下:
《治安處罰法》中關于“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并未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guī)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于賭資較大的認定:
北京市規(guī)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guī)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guī)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深圳市規(guī)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guī)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川省規(guī)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guī)定,現(xiàn)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司法實踐中,對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從上文可以看出,各地處罰的標準均不同,個人賭資從100元到1000元之間不等,也容易導致人們在認識上出現(xiàn)“執(zhí)法不當”、“濫用職權”的認識。喜歡打麻將等帶彩頭娛樂活動的群眾要特別注意,切勿觸碰紅線。
(來源:澎湃新聞、華商報、法務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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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關鍵字:因打5元麻將被拘15日申訴7年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