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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故意傷害,張律師予以辯護后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文章出處:m.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8-07-26 09:42:59

基本案情:被告人劉某在他人的糾集下,與本案另一被告曹某駕車前去與其他加害者會和。途中,劉某受其他加害者指使,在超市買了菜刀及口罩。后兩撥人會合后前往被害人處,曹某、劉某持菜刀,其他加害者持砍刀將兩名被害人砍傷,造成兩名被害一人重傷二級、一人輕傷一級。后曹某和劉某都被警方抓捕到案。本案中四名加害者共同犯罪,所以對于被害人的損害都需負(fù)責(zé)任。張律師作為劉某的辯護律師,在與劉某多次溝通后了解到了案情的全部情節(jié),并為劉某找出量刑從輕情節(jié)。最終,法院采納了張律師的辯護意見,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案件總結(jié):國家對于公民的人身權(quán)利予以高度保護,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張立俊律師認(rèn)為,被害人受傷的程度是案件的關(guān)鍵,此外,還需要找出有利于被害人的一切情節(jié),爭取量刑從輕,為被害人爭取最大的利益,使被害人得到公平的審判。法律保護著每一個人的合法權(quán)利,包括被害人。
此文關(guān)鍵字:南京知名刑事律師,南京刑事辯護律師,南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