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眾人厭惡,刑事律師為何還為其進行辯護
文章出處:m.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8-11-14 13:50:33

一、案件經(jīng)過
兒童一直是這個社會的弱勢群體,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保護,但近年來不知是因為什么原因,針對兒童的犯罪越來越多,似乎孩子能健康平安的長大也變成了一件困難的事。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刑事律師振軒刑辯團隊之前接到過一個猥褻兒童的案子,當事人在接連兩天晚上猥褻了兩個小女孩。當事人黃某第一個晚上在女廁所隔著褲子摸了一個八歲小女孩的外陰后逃離,第二個晚上又在同一個大廈的女廁所手摸嘴親另一個八歲小女孩的外陰,還把小女孩帶到男廁所去讓其看著自己手淫,后因被監(jiān)控器拍到而被抓捕。其家人委托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刑事律師振軒刑辯團隊為該當事人辯護,團隊律師在分析案情后,出庭為其辯護,后法院判處當事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
二、案件分析
猥褻婦女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猥褻兒童傷害的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是我們無法容忍的罪行。
當事人的情況,第一個猥褻行為是隔著褲子的,而且只有手摸一個行為,較輕;但第二個行為沒有隔著褲子,而且涉及到了手摸、嘴親再加手淫三個行為,比較嚴重,而且當事人在短短兩日之內(nèi)接連犯案,又加重了犯罪情節(jié),所以該當事人的懲罰不會輕。后振軒團隊提出其坦白的情節(jié),可以從輕處罰,被法院采納,綜合所有情節(jié)后,法院判處了三年有期徒刑,用刑罰對其實行教育。
猥褻兒童是大家都十分厭惡的行為,入罪是理所應當?shù)?,為什么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刑事律師振軒團隊還要為其辯護呢?很多人都會想,刑事律師為那些犯罪的人辯護,就是因為錢,刑事律師就是金錢的奴隸,不管正義,只為錢服務。振軒團隊希望可以解除掉大家這樣一個錯誤的認識。司法公平追求人權保護和懲罰犯罪并重,如有沖突,以人權保護為首,這是出于整個社會進步的考慮,我們首先要保證的,是不冤枉一個好人。而人權的保護,不僅僅是要保護好人,也要保護做錯了事情的人。刑事律師要做的,就是站在嫌疑人的角度,為其利益考慮。如果這個嫌疑人沒有做,我們要做的,就是為其解除身上的冤枉,避免聶樹斌之類的案件再次發(fā)生;如果這個嫌疑人確實做了,我們要做的,就是讓他受到的刑罰和他做的行為相對應,有量刑從輕的情節(jié)我們要為他爭取,不讓他受到不和他的危害性相適應的刑罰。罪責刑相適應是刑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刑事律師的工作,就是讓這一原則在每一個案件中都得以適用。所以,要相信你的律師,我們會給你在這個領域中你最需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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